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奋起拼搏追梦

来源:江南体育官网在线入口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5:23:58
详细介绍

  有梦想就有希望。大气梦,考验着山东环保队伍的智慧和担当。

  有着全省流域治污成功经验的山东环保人,再次以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气魄和胆识,奋起拼搏,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,提出利用8年时间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。

  为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基本达标的目标,山东省环保厅总结借鉴全省流域治污的成功经验,参照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的制定思路,组织制定了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。利用8年时间分4个时段,逐步实现由行业标准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渡,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品质衡量准则的衔接。

  同时,考虑区域综合标准第一、二、三时段行业排放差异,结合山东省实际,解析颗粒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比重较大的污染源,制修订火电、钢铁、建材、锅炉、工业炉窑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。6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准,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,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  为什么制定了钢铁、火电等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还要制定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?张波和记者说,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依据技术经济可行性来确定的,也就是说首先要具备达标排放的技术,其次为实现达标排放投入的经济成本是企业可接受的。这样的做法能保证大多数的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达标排放,但这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间是不衔接的,也就是说,即使按照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去进行环境监管,排污单位能完全达标排放,但在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的区域,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仍会相去甚远。

  张波表示,高污染、高耗能行业执行相对宽松的排放标准,短时期内有其合理性,但长此以往实质上是保护了落后生产力,默许其占有更多的原本稀缺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,对别的行业是不公平的。要解决企业达标排放仍没办法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目标,就必须依据区域大气环境容量的要求执行相对统一的排放限值。发布实施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,就是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,倒推得到的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,从根本上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。

  据记者了解,制修订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等6项标准,目的是为实现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,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。以此为目标,采取环境目标倒逼机制,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,通过发布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,倒逼企业转方式、调结构,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,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衔接。即要保证企业达标后排出的废气,经过大气扩散、稀释后,要达到或接近《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》(GB3095-2012)二级标准的要求。

  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向记者表示,在标准制定过程中,坚持了以人为本、生态优先和统筹兼顾3个原则:

  以人为本,即把改善环境质量、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放在更突出的位置,予以优先保障。生态优先,即遵循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,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,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。统筹兼顾,即以污染减排倒推转方式、调结构,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,以科学发展提升环境保护水平。

  把握了必要性、预见性、引导性和强制性4项策略。必要性,即用改善环境质量、保障公众健康的必要性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统一思想。预见性,即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,提前若干年科学确定工作目标,明确努力方向。引导性,即制定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,带领企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,转变发展方式,提高治污水平。强制性,即确定的政策措施必须依法坚决予以实施。

  遵循了分区域重点控制的制定思路。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、人口密度、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,将全省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、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,不一样的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。

  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分4个时段逐步加严。第一时段,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,依据省内较先进的技术确定排放浓度限值。第二时段,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,依据省内最先进的技术确定排放浓度限值。第三时段,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,依据国内最先进的技术进一步加严排放浓度限值。第四时段,自2020年1月1日起,以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,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,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,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挂钩。

  火电厂标准划分为两个时段逐步加严。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时段,对应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一时段和第二时段,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不同排放限值。2017年1月1日起,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相同排放限值,对应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第三时段。

  钢铁、建材、锅炉和工业炉窑标准划分为两个时段逐步加严。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时段,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不同排放限值;2015年1月1日起,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相同排放限值,分别对应于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一时段和第二时段。

  据记者了解,至2020年,在第四时段标准限值全面落实后,山东省现有固定源大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预计可削减60%左右,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可削减60%左右,颗粒物排放总量可削减70%左右。在上述基础上,机动车燃油由国Ⅲ提升为国Ⅴ标准,扬尘得到较好控制,山东省绝大部分区域环境空气PM2.5浓度能达到50μg/m3以下,大部分区域环境空气PM2.5浓度能达到或接近35μg/m3左右。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: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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